日前,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,2024年度宿州市、县(区)两级消保委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5393人次,受理消费者投诉159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.27万元。
在受理的投诉中,商品类118件,占总投诉量的74.21%;服务类41件,占总投诉量的25.79%。其中,网购商品投诉增多,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:宣传与实际商品不符,部分网店宣传时对产品信息进行模糊或不实描述,诱导消费者购买;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,如服装有破损、电子产品故障、隐形眼镜无法正常佩戴等。网店承诺的退换货、维修等售后服务难以兑现,客服回复不及时,消费者退换货困难。例如:消费者李女士在网上购买的小猫,收到后发现是病猫,却无法联系到客服。
服装鞋帽类是商品类投诉重点,共有39件。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有:服装类面料,起球、褪色、变形,拉链、纽扣等配件质量差易损坏等问题;鞋子类,鞋底开裂、脱胶,鞋面破损、掉色,皮鞋皮面开裂、脱皮等现象。退换货困难,购物后出现问题,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,如商品已穿过、包装不完整等;或者在退换货过程中,商家拖延处理时间、推诿责任,不积极解决问题等。
此外,交通工具类投诉维权难度大。一方面,县区消保委受理的关于交通工具类投诉焦点问题中,部分县城的消费者在当地(县城)购买汽车,但是签订的合同、发票都是市级销售方的。一旦车辆出现问题,需要维权时,市县两级销售方都在推诿扯皮,致使问题不能及时解决。另一方面,关于电动自行车、三轮车反映的问题较多,问题主要集中在:新车出现故障售后服务不积极,电池续航里程与宣传不相符等。
据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消费者在与商家交易时,要注意妥善保管发票等消费凭证。如果发生消费纠纷,要积极维权,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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