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宏网安徽2月12日电 2月上旬,黄山市相关部门联合在全省率先出台《关于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新模式促进妇女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》,在全市广泛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新模式。2月11日,记者从黄山市获悉,目前该《意见》已经正式施行。
“妈妈岗”是由政府鼓励引导、企业等用工主体开发设置,用于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。
为了提升“妈妈岗”吸引力,黄山市鼓励各区县结合用人单位用工实际和妇女就业需求,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安置育儿妇女就业支持力度。
除了加大“妈妈岗”归集力度、丰富“妈妈岗”供应渠道,黄山市还将加强“妈妈岗”就业服务力度,对有就业需求的育儿妇女精准开展就业援助,推送岗位信息,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。
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也是接下来的重中之重。黄山市鼓励用人单位设立“妈妈岗”车间、“妈妈岗”生产线等,张贴“妈妈岗”标识,将“妈妈岗”就业人员进行集中统一服务管理,形成规模效应。
按照要求,黄山市各地不得开发从事繁重劳动、有毒有害等不适合育儿妇女就业的岗位作为“妈妈岗”。各级工会组织要指导用人单位设立“妈妈岗”爱心活动室等载体,为员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,将“妈妈岗”打造成暖心“妈妈港”。
“妈妈岗”从业人员如何更好地兼顾工作和家庭?
接下来,黄山市将鼓励引导“妈妈岗”实行灵活上班和弹性工作的方式,支持民营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,探索开设可按需请假的“弹性妈妈岗”、可自选时段的“宝妈班组”、可带回家工作的“流动妈妈岗”,积极挖掘电商运营、直播带货、文创策划等自主性高、方式灵活的“新业态妈妈岗”。
“‘妈妈岗’是实现妇女就业、企业用工、家庭照护、支持生育的‘四赢’惠企利民之举。”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认为,黄山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意见,广泛推行“妈妈岗”就业新模式,有助于保障当地育儿妇女就业权益和福利待遇,提升社会参与度。通过支持育儿妇女就业,还可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,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的幸福感和获得感,进而增强社会稳定性。(记者 邵晓杰 方佳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