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警官您好,我举报有人在高架上逆行,太危险了!”3月20日18时,肥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,称桥头集路高架桥与包公大道高架桥交口处有一车辆逆向行驶,多辆车紧急避让,情况十分危险。
接到报警后,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在附近巡逻的铁骑队员开展核查拦截工作,经核查发现该车辆已经驶离高架桥,随后铁骑队员经过调查,迅速锁定逆行车辆,并在当晚通知该违法车辆驾驶人到肥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处罚。
当晚21时许,逆行车辆驾驶人郭某某来到交管大队。经询问,郭某某刚驾驶车辆2个月,因不想绕路,便在高架桥上口处掉头逆行,准备从就近的下口驶出前往目的地,所幸此次“逆行操作”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。
“你这个是太开玩笑了,你在把生命当儿戏,如果今天发生事故,发生了碰撞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面对交警严厉的批评教育,郭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。然而当交警依照法律规定,对其进行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时,郭某某却突然情绪激动起来,不愿接受处罚,并对交警的言语进行抵触。
面对这一情况,交警言明利害,耐心对其进行教育。“你不要着急,心态放平和一点,开车要以安全第一。”经过民警的耐心教育,郭某某的情绪也平静下来,主动配合民警接受了处罚。
肥东公安提示:在城市快速路行车时应当提前规划好行车路线,若错过分道口,应当继续前行至下一个分道口驶离,切勿强行变道或倒车、逆向行驶,以免发生意外。
合肥通客户端-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勇 通讯员 东公新 柯雅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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